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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0年综治维稳宣传月之安全生产主题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3月2日颁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3.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精神。

  4.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5.建设“平安云南”、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

  6.各州、市、县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平安矿区”、“平安畅通县区”等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三)宣传目的

  宣传“创建平安”:通过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平安矿区”、“平安畅通县区”等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宣传“构建和谐”:通过突出宣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工作目标,提高各级安监部门特别是安监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共创和谐美好社会的信心,争当安全监管工作的排头兵。

  宣传“维护稳定”:通过突出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安全发展的关系,提高全民自觉为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的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综治维稳宣传月安全生产主题周活动分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3月1日至13日)。制定方案,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实施阶段(3月14日至20日)。进行多方位、全覆盖、高密度的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贴近性、群众性、多样性的社会宣传活动。

  总结阶段(3月21日至27日)。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讲评。

  四、主要活动

  (一)组织好综治维稳宣传月安全生产主题周活动动员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动员部署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为期一周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在报纸、杂志和网络等有关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综治维稳有关内容。

  (三)制作一批安全生产综治宣传标牌。一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永久性宣传标语;二是在办公区悬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关内容标语;三是在电子屏、局网站显示安全生产内容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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