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8日前)。省政府召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工作。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和农垦、森工系统要在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3月8日至6月5日)。各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各市地要将本地区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6月6日至9月5日)。7月1日前,省领导小组完成对各地自查情况的督查工作。8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全国155个城市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情况,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国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各地要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地区及时开展约谈警示,监察、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必须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将选择部分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6日至9月30日)。各地要完成本地区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省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总结会议。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从中心城市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