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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报备福建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函
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报备福建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函
(闽经贸资源〔2009〕43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492号)要求,为确保完成我省的350万只节能灯推广任务,福建省经贸委、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现将该方案报备,请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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