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认真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好取缔黑网吧、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打黑除恶、反走私、反假币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协作联动机制
(一)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会商机制。发改、招商、经委、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商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户金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坚持“特事特办,先项目落地,后补办手续”等措施,为各类投资商创造优良环境。
(二)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工商、宣传、公安、监察、卫生、广播电视、文化出版、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照《金昌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全市广告市场监管水平。
(三)建立打击传销互动协作机制。各级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建立打击传销互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传销的执法合力,共同开展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各级公安、税务、质监、卫生、农牧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同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水平。
(五)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的优势,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同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以工商为主导,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规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商部门开展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工商部门的财力支持。在应对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中,县、区政府和市政府财政部门要对工商部门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提供必要的应急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