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0〕1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省发改委另行组织下达。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关键一年。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加强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和培育,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
2010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以上;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1.8%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
--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按照着力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的要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大企业大产业。
稳定优化一产。围绕农产品保障供给和农民增收两大任务,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力大、服务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实施农业主导产业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产品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