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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丰富市民夜生活发展省会夜经济的安排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丰富夜生活、发展夜经济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丰富市民夜生活、发展省会夜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各项工作,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主管部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和市商务局、文化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商务局、文化局、城管局、公安局、交管局、交通局、园林局、体育局、水务局、工商局、旅游局、广电局、卫生局、建设局、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物价局、电业局、地税局以及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市内各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丰富夜生活、发展夜经济的意义,进一步更新观念,冲破传统和惯性思维,破除路径依赖,走出不可能。要按照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支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快“丰富夜生活、发展夜经济”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商务局负责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市内各区抓好夜间购物、特色街区的培育工作;市文化局负责规范发展娱乐场所和文化广场,积极开展夜间文化娱乐活动;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夜间旅游工作;市城管局、园林局、体育局、交通局、交管局负责城区夜景照明、体育场馆夜间开放、夜间公共交通配套和交通疏导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夜间治安防范,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消费者和企业员工安全;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夜间经济的规范管理,为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强化宣传引导。配合刺激夜消费、拉动夜经济,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推介特色街区和特色企业,引导市民转变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营造夜间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消费信息宣传联盟,加强夜消费活动宣传力度,培育和壮大夜消费主体。倡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酬宾促销活动,增强市区夜生活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活跃夜间消费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把夜间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城中村”改造中,合理增建一批夜间消费设施,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夜生活街区和大型娱乐中心区。狠抓“20+X”重点商贸项目,加快勒泰广场、万达广场、雨润城市综合体等大型购物中心以及吃遍中国等文化餐饮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以购物、商务、休闲、健身、旅游、餐饮、娱乐为主题的城市夜间消费空间。加快广安地下商业街、石门不夜城等商业街区的建设改造,尽快形成吸引城市夜间消费、休闲的主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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