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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4加强农民工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民工职业病危害防护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

  (三)切实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

  1开展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监测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铅中毒、苯中毒、镉中毒、锰中毒、汞中毒、职业性肿瘤等重点职业病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趋势,研究重大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2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明确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和交通工具,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综合医院的技术优势,使通过资质认定的综合医院尽快承担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加大投入,提高疾控机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提高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制定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分级、分类培训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提高职业病预防控制、监督管理、诊疗能力。市级疾控机构及职业病防治专职机构应加大重点学科人才的培养,形成职业病防治的人才梯队;县级疾控机构重点培养与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基层专业人才。

  5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信息采集标准和信息管理规范,依托已有信息传输网络或电子政务网络,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规范管理。

  6逐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探索实行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的结合,逐步使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的能力,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

  (四)推广应用职业病防治科研成果

  以应用预防和控制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实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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