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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通过“纠风巡查110”、“纠风热线”、行风监督员等渠道,积极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做到以查促纠,以查促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县区纠风办查办案件的指导,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压案不办、久拖不决、包庇袒护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和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发文、会议、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通报和曝光。

  二、工作措施

  1、狠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分解各项纠风专项治理任务,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治理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职责,落实好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制定好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有效措施,切实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明确分工,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纠风工作格局。

  2、狠抓体制创新。探索实行“五卡一书”纠风工作方法。针对部门或行业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或严重性的不正之风,分别发放“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告知卡”;针对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不正之风,发放“跟踪督办卡”,重点跟踪,限期督办;整改到位后发放“整改到位卡”;针对群众反映部门或行业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书面形式责令部门或行业限期整改,并要求当事人及时反馈的。把“五卡一书”运用于纠风工作的全过程,并建立受理、交办、督办、整改、反馈、归档等环节互相衔接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纠风工作的无缝连接。

  3、狠抓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构,配备强有力的工作人员,要求各县区纪委有独立的纠风机构和人员。积极组织纠风干部就纠风工作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纠风干部的业务水平;认真抓好纠风队伍的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不断加强纠风队伍的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廉洁自律、依法纠风、公正纠风、文明纠风,努力塑造我市纠风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发挥监督员参与监督的作用。

  4、狠抓示范作用。在抵御和狠刹歪风的同时,积极发现一批政风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组织演讲、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宣传先进人物、先进单位,推广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好风气、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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