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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认真抓好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按照省、市、厅的活动部署和要求,强化服务创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创业服务方面有新提高,在创业服务活动方面有新突破,大力倡导创业之风,服务之风,务实之风,廉洁之风。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事关卫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的成效。要切实增强对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落实。抓好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实行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监督、相互配合。要通过明查暗访、经常性监督、重点检查等手段加强监督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破解纠风工作中的难题,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牵头单位要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组织和落实好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附件2:
南昌市2010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社会和学生家长负担, 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坚持关注民生、机制创新;坚持巩固已取得的治理工作成果;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坚持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不懈地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任务
  1、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南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淡化升学竞争,逐步扩大将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行为,严禁坐收坐支。进一步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服务和管理力度,保障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过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和协调指导,缩小区域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的差距。严禁各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借读费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逐步探索出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新路子。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出版局。
  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教育投入和收费监管责任,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运行和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平调、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各县区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取消后学生宿舍维修、日常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正常开支。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强化中小学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及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支出,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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