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15号)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八日
石家庄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建设规划(2010-2012年)
为加快石家庄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功能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流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47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实施网络立社、项目强社、富农兴社、机制活社、品牌亮社战略,通过“整合、优化、提升”三大手段,完善和提升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四大流通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双向流通、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生产生活需求,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遵循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将“新网工程”纳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及小城镇建设规划,遵循经济规律,制定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供销社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场化运作,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新网工程”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级政府要指导供销社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应的流通网络和区域特色,确定各自“新网工程”的建设重点和方式方法,分类规划,分步实施。
(三)立足现实,循序渐进。充分考虑现有流通设施状况、经济实力、群众购买力和消费习惯,积极稳妥地突破制约因素影响,着眼长远,分阶段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