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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依据《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结合市区及小城镇建设规划,充分发挥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和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作用,高起点规划再生资源网络,高标准建设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和各类市场。加大再生资源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推进以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为龙头,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集散运转中心、分拣处理中心、信息调控中心、社区回收站、加工园区和深加工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实现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010年,投资2500万元以上,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2个、集散交易中心15个、回收站(车)800个。

  2011年,投资5000万元,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2个、集散交易中心10个、回收站(车)800个。建立县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10个,回收点延伸至各乡镇基层供销社。

  2012年,投资8000万元,完善石家庄市再生资源信息调控服务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2个、集散交易中心9个、回收站(车)800个。初步构建以市、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和再生资源协会为平台,以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公司为龙头,以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为目标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型网络体系,全市8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0%以上的社区建立规范的回收站,7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市场交易,70%以上的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实现回收利用。

  (五)基层供销社改造。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认真实施《基层供销社改造三年规划》,通过老门店改造、闲置资产新建、招商合作组建、引导农民加盟、完善规范提高等措施,建设一批300-1000平方米的现代农村超市。加快推进供销社基层组织创新,依托供销社场地和经营网络,整合资源,多方合作,大力发展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同推进文化、体育、农业科技、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

  2010年,投资800万元,改造基层供销社19个,达到70个;依托基层供销社发展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30个。

  2011年,投资2000万元,改造基层供销社56个,依托基层供销社发展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15个。

  2012年,投资1200万元,改造基层供销社24个,依托基层供销社发展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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