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安监办发〔2010〕10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并于3月31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孙桂林
联系电话:0451-87010330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安全准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
一、工作目标
1、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低5%。
2、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关停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全、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100个,在用尾矿库消灭危库和险库,病库数量逐步减少。
3、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在生产地下矿山100%达到三级标准,争取1户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大中型露天矿山100%达到三级标准;小型露天矿山、采石场20%达到五级标准。
4、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非煤矿山专家队伍。
5、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坚持标准,严把新建矿山安全准入关和在生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关。
7、严格现场执法检查,强化属地分级监管,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重点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8、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监管,推进HSE管理体系建设,清理油田管道占压隐患,防止新的占压发生。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三年达标升级方案各项措施,召开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继续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确保完成三年规划方案确定的阶段目标。将安全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考评标准和考评程序,制定安全标准化申请定级审查办法,加强对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考评工作指导,对考评机构出具的考评结果及时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逐步将安全标准化与安全许可挂钩,在部分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后,各地市对达不到标准化最低等级的非煤矿山企业不得颁发许可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班组建设,学习借鉴煤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严格班组现场管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通过开展优秀班组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