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分析研究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监测,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负责企业融资投资项目的审核或转报工作;承担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省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承担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国际贸易及国际资本的动态,研究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拟订开放型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并负责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查、上报;承担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粮食、棉花进口配额的相关工作;负责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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