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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通告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通告
(苏安监〔2010〕39号)
根据《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依据江苏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经省安全培训专家组评估,省局研究审定,决定授予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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