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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奋起赶超,争得九江应有地位”的奋斗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为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民生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对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就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三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解决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执行不到位和失地农民安置无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全面清理农民建房收费有关文件,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的行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
  (二)认真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市、县两级规范治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对2009年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检查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主管单位在人员、机构、职能、财务方面与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彻底分开是否存在“反弹”情况,重点检查去年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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