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全面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按照《2010年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推进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组织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对去年开展评议活动中和今年自查工作中收集、梳理的群众意见、建议逐条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总结推广。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并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在总结往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促进良性互动,提高投诉办结率,增强实际效果。今年,市纠风办将借“政风行风热线”开播10周年之机,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各县(市、区)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建立互动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四)继续深化五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一是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5%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加大对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二是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出台地方配套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推行住院病人平均费用、门诊病人平均费用公布排名制度,实行门诊病历通用,逐步扩大单病种限额收费病种范围;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三是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大力推进道路阳光执法,建立健全道路执法责任制,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认真落实省政府纠风办等五部门《关于道路执法“十个严禁”的规定》,规范涉路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检执收执罚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五是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的公正透明。
  同时,继续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布的表彰项目开展活动。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积极配合做好创业服务年活动有关工作,查处破坏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在统一部署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反映,有针对性地自立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