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全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目标,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纠建并举,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保障民生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为建设和谐平安九江、实现科学发展、奋起赶超,争得应有地位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地、各单位近年来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2009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以及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