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贯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关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筹备召开第十八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切实加强高校发展学生党员特别是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工作。开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
29.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做好招生、资助、食堂以及困难帮扶工作。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着力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应急演练。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种事端。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建设。
30.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31.大力加强厅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重视教育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力度,健全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老龄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改善机关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