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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五、工作步骤
  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20日前,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检查、纠正和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积极做好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农资市场排查、农资生产经营者培训、虚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等工作。
  第二阶段,抽查和督查阶段。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 3月中旬开始,结合抗旱春耕生产调研督导工作,由省厅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抽查和督查。督查工作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走访农户及查市场等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4月15日前由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书面报送(同时报送电子Word文档,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4月20日前,召开会议,听取各督查组开展检查及督查情况汇报,提出今后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农业部和省政府等有关部门,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农业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对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打假护农行动。
  (三)加强农资打假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在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及时上报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等,对无故不报、瞒报的地区,将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4月15日前,各市、州要将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报送省农资打假办公室(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联系电话:0931-8859801
  传   真:0931-8859801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附件:1、2010年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2、2010年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甘肃省农牧厅
二○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2010年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0年  月  日

农资种类

查获产品数量(公斤、台件)

货值  (万元)

涉案人员(人)

检查企业数(个)

整顿市场数(个)

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数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大案要案数

立案查处数

查处结案数

移交司法机关

说明

案件数

移交人数

总  计

 

 

 

 

 

 

 

 

 

 

 

 

其中:种子

 

 

 

 

 

 

 

 

 

 

 

 

农  药

 

 

 

 

 

 

 

 

 

 

 

 

肥  料

 

 

 

 

 

 

 

 

 

 

 

 

农   膜

 

 

 

 

 

 

 

 

 

 

 

 

兽  药

 

 

 

 

 

 

 

 

 

 

 

 

饲  料

 

 

 

 

 

 

 

 

 

 

 

 

农机及农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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