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和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是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各产煤州(市)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煤矿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确保供电、通风和瓦斯治理安全措施的落实。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矿山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严控流量,严格出入库手续,严防流入社会。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别是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切实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设工程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强化安全监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春节和“两会”期间,是旅游、探亲、群众外出活动的旺季,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喜庆、促销活动频繁,引发各类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针对冬季易发生暴风雪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运送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飞机)。要加强对商场、超市、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车站、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严把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报批关,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