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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明确职责,各方联动

  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支持和共同努力。特别是项目征地拆迁和审批工作,是决定新蒲新区开发建设进度的关键。涉及的市、区(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一名具体经办人负责联系和办理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审批工作,并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方式,确保优先及时办理。

  新蒲新区管委会:承担新蒲新区建设的主体职责,要认真按照规划和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新舟空港组团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审批机关做好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具体责任人:吴高波。

  红花岗区政府:承担新火车站片区征地拆迁、企业搬迁等基础性工作的职责,要加强与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按照建设时序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搬迁等工作,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同步启动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具体责任人:舒存水。

  市发改委:凡属新蒲新区自筹资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委托新蒲新区管委会进行审批管理,并积极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项目立项、可研、招标方案、初步设计编制指导及审批工作。在新蒲新区管委会的配合下,具体负责做好向中央、省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责任人:汪先明,具体经办人:胡代书。

  市规划局: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新舟空港组团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并认真做好规划审批相关工作。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及时办理项目“两证一书”。具体责任人:张继勇,具体经办人:但昭福。

  市国土资源局:对新蒲新区以红花岗区、遵义县名义申报的土地项目,要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抓紧完成审查并配合做好申报工作。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红花岗区政府和遵义县政府做好新蒲新区开发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红花岗区政府和遵义县政府认真做好新蒲新区开发范围内的矿权出让许可证办理和价款缴交工作。具体责任人:王达礼,具体经办人:龙军、李德军、付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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