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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13.着力培育一批核心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今年,国标委以推动大宗作物区域化布局、园艺产品集约化生产、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场流通为重点,将启动新一批国家核心示范区建设。为做好申报准备,以及突出宣传效果,要着力培育一批核心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农产品品牌为主的农产品名牌精品示范项目。
  14.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标准化工作新模式。要积极主动将标准化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农村建设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方法,力争有所突破。
  五、服务进位赶超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
  15.加大工业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重点做好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帮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技术申报国家标准。引导新兴产业制定地方标准,完善地方标准体系,促进和规范新兴产业发展。
  16.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积极性和能力,帮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合理地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17.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指导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的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
  18.强化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和登记制度。贯彻落实《江西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强化企业产品标准责任主体意识;实行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执行产品标准登记制度。
  19.加强依法监督保障标准化法律法规实施。依据《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标准化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无标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保障标准化法律法规实施。
  六、加快发展三产,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20.加大服务业标准化力度。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推动服务标准的实施为目标,贯彻《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省情、当地特色,加大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面向服务业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和规范服务业,促进我省第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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