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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资源与产业合作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资源与产业合作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2009年度甬衢资源与产业合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土地指标和产业投资均已完成总任务的八成以上。为圆满完成甬衢资源与产业合作的全部任务,按照《关于推进宁波与衢州加强资源与产业合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2010年度甬衢资源与产业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2009年度的考核工作

  经宁波与衢州加强资源与产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驻衢州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市经合办、衢州市协作办共同审核认定,2009年度宁波企业在衢州投资额为46.21亿元。市政府根据实际投资额落实激励措施,并于3月底前落实到位。奖励资金和土地指标由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激励企业到衢州投资。2009年度宁波与衢州资源与产业合作工作考核情况见附件1。

  二、明确2010年度的工作任务

  至2009年底,宁波企业在衢州的实际投资额为90.8亿元。根据投资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10年度宁波企业到衢州实际投资任务额度为10.5亿元,投资实际到位时间截止6月30日,任务分解到五个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分解方案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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