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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g、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基本设施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H、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5.1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1)业务概述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条例第九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及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d、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e、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f、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g、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h、审计报告;
  i、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抵免所得税额
  6.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1)业务概述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条例第一百条
  《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设备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加速折旧
  7.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业务概述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60%。
  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条例第九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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