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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3.为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制定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4.为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支持和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制定江苏省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发展办法(省邮政管理局起草)。
  (五)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3件)
  1.为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省公安厅起草)。
  2.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的美德,修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省民政厅起草)。
  3.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江苏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省气象局起草)。
  二、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调研项目(22件)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4件)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省盐务管理局起草)、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省总工会起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
  (二)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需要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5件)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起草)、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省环保厅起草)、江苏省地热资源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江苏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林业局起草)、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省农委起草)。
  (三)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4件)
  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省水利厅起草)、江苏省城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省公安厅起草)、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省地震局起草)、江苏省水政监察实施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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