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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安徽省实施计划及方案》的通知


  三、调查项目

  (一)肺结核患病率调查。

  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X线胸片检查。对所有有痰的胸部X线检查异常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3次痰涂片和2次痰培养检查,分别获得活动性、菌阳和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各流调点实验室耗材及X光胶片由省结防所统一提供。

  (二)结核分枝杆菌的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性分析。

  对本次流调获得的所有菌株进行菌种鉴定和一、二线抗结核药品的药物敏感性分析,相关样品送国家参比实验室进行菌种鉴定和敏感性检测。标本运送和实验室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有关要求进行。

  (三)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对本次流调中发现的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发病、就诊及治疗过程中相关的社会经济情况。

  四、工作进度

  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本次流调共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总结3个阶段,我省各阶段主要进度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4月)。

  1、2009年10月-12月,根据抽样设计由国家抽取我省调查点(县-乡-村)。

  2、2010年3月-4月上旬,制定省级流调查实施方案并成立省级流调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省级相关人员接受国家培训,统一流调方法和标准,并适时召开启动会,启动部署流调工作。

  3、2010年3月-4月,各地成立流调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及流调专业队,组织流调专业队,成员名单于3月底前报省卫生厅疾控局及省结防所流调办公室。省级于3月底、4月上旬对市、县(区)流调人员进行培训。

  厅疾控局联系人:戴红兵,联系电话:0551-2242925,传真:2242915,电子信箱:dhb919@163.com。

  省结防所流调办联系人:汪爱民,联系电话:0551-3611005,传真:3615330,电子信箱:wam929@sina.com。

  (二)实施阶段( 2010年4月-6月)。

  1、2010年4月-6月,各市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安徽省实施计划及方案》和《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并完成各项现场调查工作。

  2、现场调查期间省级将对各市流调现场进行质控,并驻点、巡回参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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