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参加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的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第二次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录取院校的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时至7月29日24时。
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及数目如下:
本科提前批可选报两个顺序志愿学校;
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可在本批内各选报四所学校:第一志愿一所学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包含A、B、C三所学校;
以上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五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专科提前批可选报两个顺序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五个专业。
专科普通批可选报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专科普通批的正式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批次征集志愿可选报三所平行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可选报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
考生在选报志愿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考生应把个人志向与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人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美条件实事求是地填报志愿。
2.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
3. 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及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照顾对象应在填报志愿前办理相应证明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及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底前在校内张榜公布。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考试与评卷
考试和评卷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考生均应进行外语听力测试,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只参加高会统招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