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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完成情况:全年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渔工责任保险保费补贴858万元,资金将根据投保情况分期下达。

  (五)农村住房保险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工作计划:保险范围为全省农村住房。每户农村住房年保险最高赔付金额为10000元。完全损毁的房间,住房或客厅每间赔偿1800元,厨房或饭厅每间赔偿800元;部分受损的房屋,按每间实际受损程度计算,以1800元为限;农户所属房屋(保险标的范围内的)若全部损毁,不论损毁房屋间数多少,均按照保险金额10000元赔偿。

  完成情况:2009年全省共9216户因灾倒房农户获得保险理赔,理赔金额共计2765万元。省级财政负担的年保费5000万元,全额划拨到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账户。

  十六、继续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

  主办单位:省农业厅

  协办单位: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环保厅、农业综合开发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工作计划:2009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6万口以上,建设10个县级农村沼气服务中心,乡村沼气服务网点500个以上,带动农户实施改厕、改圈、改厨。

  完成情况:2009年全省已完成新建农村户用沼气8万户,占计划任务的133.3%,同时带动实施完成了2万户农村改厨、改厕、改圈任务;完成了10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500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的建设任务;完成了5000名沼气技工培训任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200万元,已按照工作进度全部下拨到位。

  十七、继续实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办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移民开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及外省入闽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2009年实现本省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组织本省农业富余劳动力及外省入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4万人(含阳光工程8万人)。

  完成情况:2009年全省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5.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40万人的113.0%;组织农业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7.8万人(含阳光工程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111.7%。

  十八、继续实施水源保护、环境整治

  (一)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及流域整治

  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厅、林业厅

  工作计划:重点整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设区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力争县(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继续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环境整治。

  完成情况:全面推进饮用水源保护,投入1.1亿元,共建设水源地截污工程38.3公里,搬迁、关闭水源保护区排污单位563家,搬迁水源保护区内203户居民,完成宁德金涵水库水源保护区等多个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规范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共在43个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在19个水源保护区建设隔离设施52.8公里。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闽江、九龙江流域整治当年投入超过20亿元,共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近2万多家,处理生猪近200万头,完成禁养区外生猪养殖场治理25000余家;流域内有1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9座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投运;完成23座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重点流域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项目的实施,使我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09年,全省设区城市、县城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5.2%、96.2%、97.6%。我省生态环境继续名列全国前茅,成为海西建设的重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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