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闽政办〔2010〕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有关机构:

  我省山海资源丰富,气候生态良好,高优特色农产品产业较为发达,外向型农业发展迅速,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点省份。近年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省探索建立了8个优势特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效促进了全省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经研究,现就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首责、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食品农产品生产方式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农业区域化管理,推动辖区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实现“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3年内,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主产区均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涵盖我省大部分传统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

  (二)力争3年内,通过示范区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农业投入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种植、养殖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

  (三)力争3年内,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我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龙头、品牌企业。

  三、工作任务

  在示范区建立“1种形式+4个体系”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综合管理模式,即推行“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种养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一)推行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引领作用,鼓励加工企业和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开展农业合作,实施以“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现代化食品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统一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评估和供应,统一基地管理和病虫害的监测、防治,促进食品农产品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