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关于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活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0〕7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本市质量技监部门2010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要围绕服务“三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重点:
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产品;以2009年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生产条件较差的小企业、消费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复混肥和磷肥、生产有效含量不足化肥、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和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任务:
1.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本市有农业生产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充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要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要在春秋耕种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一要扩大进村、入户和抽样的覆盖面,坚持免费抽样检测。二要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现场为农民鉴别农资产品真假、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宣传法律、产品标准、真假鉴别知识。三要搜集案件线索,追查源头。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假,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有化肥生产企业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在去年化肥专项执法检查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保障化肥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3月份作为本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月。3月7至14日为本市农资打假集中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