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川办函[2010]45号 2010年3月17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就业、增加税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其加快发展,再上台阶,现就2010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两个加快”,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鼓足士气,抓住机遇,拓展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新空间,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民营企业调整结构、自主创新,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率,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增速达到16%以上。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吸纳城乡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增强,对税收的贡献率大幅提升。民营企业开拓进取、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鼓励扶持。
1.狠抓政策落实。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清理进入壁垒,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要在企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分期缴付、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大力发展新兴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个体工商户和中小民营企业规模。深入开展政策法规进民企活动,将《四川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文件汇编》送到企业。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非公办)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非公办要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国家和省已出台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细化贯彻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和配套措施,帮助企业学好、用好、用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