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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2.强化生产要素协调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坚持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在煤、电、气、油、运、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对民营企业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和资源。要优先保障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民营企业,扶持并做大做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力争全国500强企业中四川民营企业数有所增加。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推行上下游一体化,实行低成本扩张,把优势产业做大、链条做长,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3.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和技术信息咨询、项目申请、技术产权交易、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对民营企业开展咨询、技术、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构建政企双向沟通信息平台。

  4.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经营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开展“动产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企业主个人财产担保、联保贷款、应收账款和仓单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编制《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及融资产品宣传手册》,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放贷效率,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有市场的中小民营企业渡过资金难关。二是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出资,推动企业低成本改制、改组、合作。三是完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培育更多的具备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四是试点推行中小民营企业集合票据,破解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资信评级低、融资成本高等因素难以进行发债融资的难题。五是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办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六是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建立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为引导、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覆盖全省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担保机构发展。七是充分发挥各级非公办、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搭建银、证、保、企对接交流的平台。八是搞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专题调研,整合部门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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