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在民政婚姻登记处设立新婚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点,实行对检查对象免费的新婚优生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新婚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标准,标准应不低于每对新婚夫妇120元。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经费审核和拨付按原渠道不变。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会同市卫生局制定新婚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指导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审核、公布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向符合规定的新婚夫妇发放《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检查服务卡》。做好新婚优生健康检查计生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和工作考评。收集、审核、汇总受检人数并向市卫生局报送。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配合市人口计生委做好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会同市人口计生委制定新婚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指导区(市)县卫生部门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公布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做好新婚优生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和工作考评。做好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数据国家统计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协调指导新闻媒体有序开展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民政局:协调在民政婚姻登记处为新婚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点提供场所,配合做好《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检查服务卡》发放和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指导区(市)县财政部门将新婚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统计局:指导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做好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和报送。负责全市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数据的审定公布。
市医院管理局:指导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新婚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做好人员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和工作考评。
市残联:协助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大力推进新婚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为全面推进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创造工作条件,提供工作保障。
(二)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新婚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做到“五个一”:一对新婚夫妻,在结婚一年之内,持一张《新婚优生健康免费检查服务卡》,按照统一的检查服务内容,享受一次免费的检查服务。工作实现“六统一”:统一的宣传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标识、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