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09〕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促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促进我市
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战略决策,贯彻落实国家《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33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就加快促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以信息产业为特色的现代制造业名城,以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培育“四新一软”新兴产业、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为支撑,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工业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大幅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提高,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程度得到降低。
(二)发展目标
通过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使全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大提高,作用效果明显增强,以“四新一软”、现代信息服务业为主的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硬件优势突出、软件初具规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发展格局,建成全国有突出地位的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信息产业主体功能区。
1.传统产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有较大提升。到2012年,在生产制造方面,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等技术的应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7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工业信息化应用产品;在商务营销方面,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普及率达到90%,流通业逐步开展电子商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