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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粮仓

类型

规格

型号

价格

中央财政补贴金额

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农户自筹金额

钢网式农户储粮仓

JSWD-玉米120

3300

983.50

990.00

1326.50


  二、乙方在签订协议同时,同意交纳应由购买农户承担的自筹资金每套1326.50元。
  三、甲方原则上在6月末之前将农户储粮仓安装到位。如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需延期交付时,甲方负责向农户解释,说明原因和交货时间;不能交付时,甲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购置农户退还收取的自筹资金款项(含存入当地农发行产生的利息)。
  四、甲方负责:
  1、负责建立受益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生产厂家按时供货。
  3、负责对乙方选用储粮装具进行业务指导或技术培训。
  4、负责协调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户使用储粮装具进行验收。
  五、乙方承诺:
  1、协议签订并同时上交应由个人承担的自筹资金款项,不反悔、不中途退出。
  2、十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新型粮仓。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时,须经甲方同意。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报省粮食局备案一份),乙方二份(购置粮仓时提交供货厂家或施工单位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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