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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蔬菜、水果产销情况调度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蔬菜、水果产销情况调度的通知
(鲁农种植字〔2010〕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及时掌握蔬菜、水果产销动态情况,科学研判供需形势,加强行业管理和生产指导,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蔬菜水果产销情况调度的通知》(农办农〔2010〕3号)要求,决定将蔬菜、水果产销情况纳入农情调度统计项目,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展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和范围

  统计对象和范围为全社会口径,包括各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全部蔬菜、水果。

  二、调度种类

  对全省蔬菜、水果的主要品种的产销情况进行调度。蔬菜品种包括: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萝卜、胡萝卜、黄瓜、番茄、辣椒、菜豆、豇豆、菠菜、芹菜、大葱、韭菜、大蒜;水果品种包括:苹果、梨、桃、葡萄。

  三、调度时间

  蔬菜产销情况(见附件1)以月为单位,每月25日前以市为单位上报一次调度情况,蔬菜种植意向(见附件2)每年1月25日和7月25日分别上报一次情况。水果(见附件3)以月为单位,当月进入生产季的树种,每月25日前调度上报一次,年末调度上报全年数据情况。

  四、主要指标

  调度的主要指标包括播种面积、总产量、上市量、外销量、设施面积等,具体指标见调度表(解释见附件4)。

  五、数据采集调度流程

  所调度的数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蔬菜、水果生产管理机构,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采集,汇总整理后提交给县级农情机构,通过农情调度系统逐级上报。蔬菜、水果生产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比较完善调度体系的市,可由县级蔬菜、水果生产管理机构通过已有的调度系统逐级上报,由市级蔬菜、水果生产管理单位报送市农业局(委),通过农情调度系统报送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调度机构在上报数据前要同本级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会商,确保产销形势判断趋势一致、数据相近。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水果产销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各项数据,按时逐级上报。 各市农业部门要尽快确定一名蔬菜产销情况联系人、一名水果产销情况联系人,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于3月3日前报省厅种植业管理处、省果茶站。

  联系方式:

  彭科研  电话:0531-67866395

  邮 箱: pky@sdny.gov.cn

  赵瑞雪  电话:0531-82389812

  邮 箱: rx-zhao@126.com

  附件:1.表1 主要蔬菜的产销情况调度表
  2.表2 蔬菜种植意向调查表
  3.表3 主要水果生产情况统计表
  4.指标解释
  5.联系人名单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1:
  表1 主要蔬菜的产销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亩、万吨、元/公斤

种类

当月

种植面积

比上年同期

月底

在田面积

比上年同期

当月

上市量

比上年同期

预计

下月上市量

比上年同期

月底

产地批发价

比上年同期

收购价格

比上年同期

大白菜

            

普通白菜

            

结球甘蓝

            

萝卜

            

胡萝卜

            

黄瓜

            

番茄

            

辣椒

            

菜豆

            

豇豆

            

菠菜

            

芹菜

            

大葱

            

韭菜

            

大蒜

            

其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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