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全市灾后重建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国家和省、市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资金到位不同步。截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投资工作量11004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74.6%,实际到位资金50416万元,投资总额的34.2%。除省财政扶持资金、民政系统援助资金、酒钢援建资金全部到位外,中央基金到位率为31.4%,红十字会系统援助资金到位率为22.8%,其它资金到位率为14.5%。二是项目进展不平衡。从行业看,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农村建设、城镇民居住房维修、计生、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进度较快,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100%、100%、95.3%、80.8%、64.26%、58.62%和50.9%,而残疾人服务、广电、文化体育、防灾减灾、科技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仅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39.7%、32.2%、28.02%、21.81%和0%。从县(区)及市直项目看,崆峒、泾川、灵台、崇信、庄浪完成情况较好,均超过计划任务的80%,而华亭、静宁和市直只完成计划任务的56.9%、50.3%和44.8%。全市642项灾后重建项目中,仍有70项尚未开工。
三是规范运作不到位。根据《平凉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09〕148号)要求,全市所有灾后重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必须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目前除了受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调整影响,省上至今尚未批复的项目外,还有一些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的项目初设仍未报批,前期工作严重滞后;有些项目单位执行建设程序不严格,对做好初设、环保、抗震设防等前置性审批的重要性、必须性和强制性认识不足,手续不齐备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有的项目单位,未经审批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有的项目竣工数月,甚至已经投用,仍不决算、不验收、不履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工作力量不稳定。各级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协调运转的重要机构,在组织协调、计划对接、数据汇总、上下沟通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重建任务完成过半,部分单位调整或抽减专职工作人员,使重建办工作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对这些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逐项目对照检查,尽快整改落实到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灾后重建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任务、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