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卫生意识、保健意识、文明意识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泸州健康城”,构建和谐泸州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管理职能。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和200人以上企业(含工业、商业)要建立健全爱卫会,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四川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泸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健康教育专业组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各级健康教育机构人员、业务经费、宣传设备、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

  二、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重点,切实抓好六大健康教育工作

  健康教育是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的重要指标之一,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是全市人民的要求,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泸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健康教育专业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一举成功。

  三区政府要抓好社区健康教育。街道、社区要加强健康教育的组织协调力度,要充分发挥“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面向广大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健康教育。中小学校要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辟心理卫生咨询热线、召开主题班会、开展主题征文、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卫生健康意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