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海渔〔2010〕33号)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思明区政府办、海沧区农林水利局、集美区农业局、厦门渔监局、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财政部
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2月5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的全省油补工作会议精神,统计、测算和上报我市2009年下半年所有油补对象的用油量等工作。我局于2月9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于3月1日召开全市油价补贴工作会议,会上讨论通过了我市《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明确我市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现将《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给予油价补贴,为全面贯彻财政部
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落实2月5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的全省油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一)填报资料。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
审核的相关资料:
1、 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厦门市2009
年下半年渔业柴油补贴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测算补助用油量,填写《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暂行办法》附件);
3、填报《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暂行办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