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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综〔2010〕105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最基本的城市公用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为优先发展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任务

  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公交管理体制,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的原则,通过更新车辆、合理设置路线、扩大公交覆盖范围、建立公交GPS管理中心和IC卡服务,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乘车服务。通过合理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为市民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交通服务。

  到2012年,龙岩市区公共交通投资占市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25%以上,城市大型交通枢纽内换乘的平均时间在5分钟以下,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道路长度占主干道总长度的18%以上,市区主干道设置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的个数占主干道停靠站点总数的70%以上,公共交通车辆总行驶里程与行车责任事故次数的比率达到125万公里/次以上。中心城市公交车辆总数应达到400台,按户籍人口计算,万人拥有量达12标台以上,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比重力争达到25-30%,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达25公里/小时,正点率达90%以上,尾气排放符合规定,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100%以上,中心城区3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60%;500米站覆盖率达到80%;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

  二、科学编制实施公交规划

  2010年6月份前组织编制完成《龙岩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公交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对新城区和老城区间的公交发展做出详细规划、切实增强公交规划的前瞻性、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重点确定我市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布局,场站布局,包括首末站、公共停车场、枢纽站、专用场(站)、出租车营业(点)服务中心等设施和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充分考虑公交对农村的辐射,努力构建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格局,全面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公交主管部门要抓紧时间编制龙岩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规划以城市公共交通为核心,确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龙岩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应与《城市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等规划衔接,互为补充,形成完整规划体系。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确保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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