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必须吸取湖南湘乡市校园踩踏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对寄宿制学校住宿生晚自习的管理工作,落实值班教师,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五、结合“三创一办”,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进行专项治安整治。市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近期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六、4月10日以前,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将3月1日以来学校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
附件:贵阳市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贵阳市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贵州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三创一办”活动的开展,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打击、积极预防,坚持齐抓共管、专群结合,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包括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学校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利诱、欺骗学生的传销组织等。
(二)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包括非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以及出租房屋、违法建筑等;校园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黑面的”、“黑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
(三)严厉打击查处社会上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包括教师民转公、企业办校移交地方、代课教师劳动关系,学校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办学不规范、毕业文凭、毕业生就业等原因到学校聚众闹事,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等。
(四)全面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疏散逃生演练是否落实。同时检查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可能发生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