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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修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批复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修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123号)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增加销售药品、家电维修等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糖果、糕点、副食品、乳制品、小食品、农副产品、粮油制品、饮料、酒(以上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电工电料、通讯设备及器材(不含发射及接收设备)、照相器材、办公用品、室内外装饰材料、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五金工具、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购销蔬菜、水果、水产品;零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限具有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维修家用电器、钟表、照相器材;场地租赁;设计、制作、发布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橱窗广告。
  上述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专项许可或审批的,未经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
  二、同意你司增设两家店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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