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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三、报刊年度核验要求

  1.请各报刊出版单位接本通知后,从“中国记者网”(网址:http://press.gapp.gov.cn)“公告栏”处下载《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司〔2010〕16号)、《2009年度报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和报送材料细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严格按照《2009年度报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填报和报送材料细则》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不能改动格式,也不能有缺项。

  2.请各报刊登录“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政务网”(网址:www.fjxwcbj.gov.cn),点击“办事大厅”栏目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福建省报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主编)情况表》、《福建省报纸期刊出版单位阅评工作情况表》,并认真填写。

  3.年检需报送材料:

  (1)各报刊出版单位对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对2009年度工作做出总结,写出书面自检报告;

  (2)在电脑上认真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填写完毕后,用普通A4复印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由报刊的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其电子版(excel格式)一起报送。我局新闻报刊处电子邮箱:fjbk@vip.sina.com(注: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刊出版单位名称,以便区分);

  (3)填写《福建省报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主编)情况表》和《福建省报纸期刊出版单位阅评工作情况表》,加盖报刊出版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至我局新闻报刊处电子邮箱:fjbk@vip.sina.com(注: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刊出版单位名称);

  (4)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

  (5)报纸出版单位提交2009年12月份出版的报纸合订本(或2009年最后连续出版的30期报纸)一份;期刊出版单位提交2009年第4季度出版的期刊各1册。

  4.年检程序

  (1)省直单位主办的报刊由主办、主管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携上述年检材料至我局办理年检;

  (2)各设区市范围内的报刊(含各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等主办、主管的校报和期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主管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后,携上述年检材料,送所在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核验,经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审核意见后,至省新闻出版局办理有关核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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