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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卫职工“环卫新村”廉租房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2010年3月30日前,各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原居住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2010年4月30日前,市国土局和兴宁区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市城乡建委负责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环卫新村土地权属的移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项目设计图纸的审核、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市国土局负责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协助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办理土地权属移交、登记工作,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协助征地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八)市住房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廉租房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环卫职工的住房情况高度重视,环卫新村的改建工作对尽快改善我市环卫职工的住房条件意义重大。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建设环卫新村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切实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协商沟通,加快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市城管局推进项目建设。市发改委、规划局、城乡建委、国土局、住房局等部门在办理审批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一律开设项目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项目各项手续的办理速度,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章立制,确保质量。建立项目建设工作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审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项目办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10天编印一期工作简报,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规范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建设,既要讲速度,又要确保建设质量。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要求把相关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对互相推诿、办事拖拉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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