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
(一)依照标准,打分评级
按照《珠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珠安委〔2009〕3号)要求,对辖区的客运、货运、水运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台账,依据《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评定表》(交通运输类),对在册企业进行级别(A、B、C、D)评定。
(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按照《珠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类分级管理常见问题问答》的要求,对照《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评定表》的内容,对符合打分评级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细致全面的数据、得分情况录入,建立所辖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货运、水运)单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按照《珠海市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对不同级别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差异化监管。
四、实施步骤方法
第一阶段:细化任务,制定方案(2010年3月5日前)
各辖区(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抽出专人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制定辖区、部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并分别将工作方案于3月5日前、上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的5日前报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评级建档(2010年4月30日前)
各辖区(部门)根据分级评分标准,逐一对所辖范围的生产经单位(客运、货运、水运)进行打分,通过作业现场检查、档案资料查阅,开展评级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完成建立纸质档案工作。
第三阶段:数据录入(2010年5月1日-15日)
各辖区(部门)在2010年5月15日前,完成对所辖打分评级生产经营单位各项数据和得分情况的核对,并逐一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四阶段:试运行阶段(2010年5月16日-31日)
对A级单位和D级单位实行挂牌管理,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牌匾,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客运、货运、水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挂牌。各辖区(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辖区(行业)监管部门将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录入标准化管理系统,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考核,要按照2010年5月底前完成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定推进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