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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开展一次内保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编印防火、防盗、防泄密、电梯使用安全等内部安全知识手册和进行相关知识宣传。

  三、宣传形式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局机关赋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处室要指定1-2家市局直属单位或区县质监局加强日常宣传,要悬挂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宣传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成果。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扎实开展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将进行抽查,并纳入本年度平安重庆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策划,制定周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重庆建设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三)及时收集报送活动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适时报送宣传月活动情况。请市局机关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处室于3月10日前将近年来的工作举措和成果报送市局宣传处。请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活动总体情况报送市局办公室和宣传处。

  附件:
  重庆市质监局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工作

主题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平安重庆在质监”主题宣传活动(纸媒、电视台)

宣传处

3月31日前

“质量安全邀您行”现场观摩活动

法规处 宣传处

食品处 特监处

渝北区局

3月18日前

“我身边的质量卫士”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处

3

31

消防培训与演练

特监处 培训中心

应急办

内保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应急办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规处

产品质量安全、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宣传

质监处

食品安全监管宣传

食品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宣传

特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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