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一次内保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编印防火、防盗、防泄密、电梯使用安全等内部安全知识手册和进行相关知识宣传。
三、宣传形式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局机关赋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处室要指定1-2家市局直属单位或区县质监局加强日常宣传,要悬挂固定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宣传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成果。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扎实开展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将进行抽查,并纳入本年度平安重庆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策划,制定周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重庆建设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三)及时收集报送活动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适时报送宣传月活动情况。请市局机关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处室于3月10日前将近年来的工作举措和成果报送市局宣传处。请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活动总体情况报送市局办公室和宣传处。
附件:
重庆市质监局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工作
主题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五
个
一
活
动
| “平安重庆在质监”主题宣传活动(纸媒、电视台)
| 宣传处
| 3月31日前
|
“质量安全邀您行”现场观摩活动
| 法规处 宣传处
食品处 特监处
渝北区局
| 3月18日前
|
“我身边的质量卫士”宣传教育活动
| 宣传处
| 3
月
31
日
前
|
消防培训与演练
| 特监处 培训中心
应急办
|
内保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 应急办
|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法规处
|
产品质量安全、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宣传
| 质监处
|
食品安全监管宣传
| 食品处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宣传
| 特监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