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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省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全省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六)社会发展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

  组织拟订全省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各领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负责核准、审核、备案或转报社会发展领域的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组织全省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七)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省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流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省级储备。

  (十八)财政金融处

  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统筹协调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全省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牵头推进全省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省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监督企业(公司)债券融资活动;参与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监督上市资金运用,引导资金投向。负责协调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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