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对投资环境的评议活动。按照《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投资又好又快增长的意见》(鄂政发〔2009〕45号)要求,结合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组织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对投资环境的评议活动,着力解决环境不优、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省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治理,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0年的纠风工作项目多、任务重,要紧紧抓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监督检查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论坛)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把暗访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纠风办案工作,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以及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热线要围绕中心,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增强互动,注重效果,取信于民,力求内容、形式、效果三结合。政风行风评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评价体系,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注重从小事着手,从细节抓起,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作风建设。
(四)加强网络建设,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上半年各市州要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下半年在全省推行,构建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纠风工作人员的作用,力求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