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委省政府名义主办或我委主办的经贸活动(7项)
1.组织经贸团随省党政代表团赴兄弟省区开展经贸活动(时间:5月8-12日,下半年;地点:福建、江西;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2.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9+2”各方政府联合主办,地点在福建,时间初定6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3.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地点:汕头,时间:初定12月,延续2008年计划项目);
4.组团参加省政府在国外举办的经贸活动(地点、时间待定;这是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也是2010年支持我省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5.赴汶川、新疆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时间待定,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6.2010广东国际酒类商品展(地点:广州,时间初定9月;该新增项目对促进酒类产业发展,保障酒类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7.粤港、粤澳物流合作洽谈会(地点:广州、香港、澳门,时间:12月,延续2009年计划项目)。
(四)广东产品全国行及建设广东商贸城(2项)
1.广东产品全国行活动12场(启动仪式为延续2009年项目;在省际交界二级城市举办产品展销会,为深化广货北上、西行的新增项目);
2.建设广东商品销售基地(销售中心)。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设8个或以上广东商品销售基地或销售中心,分别为:
(1)在湖北建设广东农贸产品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2)在吉林建设广东装饰材料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3)在黑龙江建设广东家具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4)在河北建设广东家具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5)在浙江建设广东装饰材料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6)在湖北建设广东家具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7)在重庆建设广东名优产品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8)在陕西建设广东建材销售基地(销售中心)。
(五)其他活动安排。
2010年开展全省市场开拓与经济协作的活动将统一按此计划进行部署,没有列入该计划的其它经贸活动,将根据省政府组团参加的指示,部署组团工作。
附件:
2010年全省重点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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