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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

宁波市妇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妇联,各园区、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妇联关于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任务要求,深化市妇联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活力,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原则,坚持“巩固、延伸、拓展、提高”的工作方针,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有机结合的工作要求,突出“双五”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突出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党和政府满意、妇女群众信赖的群众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创建目标

  (一)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做到有建制、有编制、有干部,100%的行政村建立妇代会、100%的社区建立妇联组织,并实现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阵地、有队伍的目标。

  (二)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一批新型妇女组织,特别是在女职工和女性经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商务区、专业市场和专业经济合作社等领域灵活设置妇女组织,扩大组织覆盖面。

  (三)在全市创建3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300个示范村(社区)、30个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妇委会。

  三、任务措施

  (一)在全市农村、社区基层妇女组织中普遍开展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阵地、有队伍的“五有”建设活动。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对整体情况作一次调查摸底,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按照百分之百的标准要求,建好每一个基层妇女组织。还未全面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各县(市)区妇联,各园区、市直机关妇工委要高度统一思想,明确“五有”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抓紧制订本地区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措施积极推进。“五有”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城市化推进较快地区。农村欠发达地区重点研究解决基层妇女干部素质能力提高、阵地建设和有效开展工作等问题,城市化推进较快地区要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妇女组织设置及工作机制等问题。

  (二)开展“五个好”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即在“五有”建设基础上,树立一批达到“五个好”标准(即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批好阵地、一批好载体)的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引导创建基础和条件好的基层妇女组织向更高目标看齐,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同时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带动整体发展。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市的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实现明显提高。

  (三)按照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统一部署,我市将全面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妇委会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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